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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萧儿 发表于 2016-11-11 09:38:38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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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1月9日上午11:00多,神木县公安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称:在神木县大柳塔去往济南的大巴车上有一批非法运输的野生的兔子。






接到举报后,森警队3一中队5名干警立即驱车前往,并在店塔镇房塔收费站,从被举报的大巴车上截获了这批被非法运输的兔子,总共有183只。随后,干警没收了这批兔子,并将它们带回森林公安警察大队照料。







为了避免兔子因为在笼子里呆的时间过长而造成死亡,干警决定尽快将它们全部放生。










11月10日上午10:00多,神木县公安局森林公安警察大队的8名干警在神木县城外一片灌木林中,放生了183只兔子。







现场虽然空气清冷,刮着大风。但是当干警打开笼子的那一瞬间,兔子还是很快的奔向了大自然,重新回到了它的“家”。






森林公安警察一中队中队长告诉我们:仅在2016年,森林公安就在神木县境内截获6起非法贩卖、收购、运输野生动物案,同时,没收并放生野生兔子965只。





野生兔子属于国家“三有”动物,即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非法捕猎20只以上野生动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参与者需要负刑事责任。





在此,森林公安全体公安干警希望大家可以一起行动起来,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对于非法贩卖、运输、狩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北方有个孫先森 发表于 2016-11-11 10:41: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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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哥哥来了 发表于 2016-11-11 10:52: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我都给你打赏了,你要更加卖力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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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哥哥来了 发表于 2016-11-11 10:52: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哎呦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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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na 发表于 2016-11-11 10:59: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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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诺 发表于 2016-11-11 11:12: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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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白先生 发表于 2016-11-11 11:19: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放在哪里了?求告知我只想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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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知事~康飞 发表于 2016-11-11 12:08: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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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熙 发表于 2016-11-11 12:28: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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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遇而安就好 发表于 2016-11-11 12:28: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明年庄稼被吃的时候会有人挨骂的,说说哪里放生的我们去套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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