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你爹临死前 于 2013-11-25 16:48 编辑 提起家暴,伤害者往往是女性,然而,某男一年来,自己的工资上交九成,还被妻子的烟头烫得体无完肤和赶出家门,被迫求助律师离婚。 平时,妻子大手大脚,经常跟朋友出入酒吧、KTV等高消费场所。更让他不能忍受的是,妻子还有许多不良嗜好,比如抽烟、酗酒、脾气暴躁,稍不如意便对自己又打又骂,甚至还用烟头烫自己的胳膊、大腿。 今年2月,妻子刚刚生完孩子,谁知初为人母却变本加厉,脾气越发火爆,后来干脆将他赶出家门。无奈下,他只好搬到单位吃住。尽管如此,还是每月将自己5500元工资中的5000元交给妻子,自己仅留500元当生活费。 你们是怎么管理自己的工资的? 一部分上交作为公共财产,一部分自己留用? 还是全部上交,由另一半分配? 还是全由自己管理,互不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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