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骑着铁驴 于 2013-12-9 11:54 编辑 竟然有这样的父母,夫妻关系破裂竟然要将孩子给别人抱养,都抚养的六个月大了,竟然这样,拨打通电话竟然是真事!!!这让我很是吃惊。。。。电话中一位男士的声音“我现在人在延安东关一会去南桥,老婆不和我过了,我抚养不了只能让人抱养走,要10万元就抱走。。。。” 根据我国收养法,被收养的儿童只能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孤儿、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或儿童,或是生身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根据民法,父母必须对子女履行抚养监护责任,遗弃子女情节严重的构成遗弃罪。而在网络上有偿送养孩子的行为,涉嫌拐卖儿童罪。触犯刑法。 如果你已为人父母,对于这事你怎么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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