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钧报道 近日,神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一天一夜的缜密侦查,一举将化名为“申青城”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抓捕,破获“12·10”非法持有枪支案。 12月10日13时许,该局接到一宾馆人员举报:在神木县某宾馆3009房间发现一支手枪和一发子弹。接到报案后,该局立即组织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勘验,该枪为仿64式手枪,子弹为制式子弹。 在勘验现场期间,两名男子从外面进来。刑警立即将两人控制。经询问,两名男子为姜某(吉林省东丰县人)和吴某(黑龙江省桦南县人)。两人供述:来3009房间是找朋友赵某,拒不供认枪是自己的。赵某,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通过调取宾馆监控录像及住宿登记证实,3009房间为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申青城”登记,赵某登记的房间是2030房间。 12月11日凌晨3时许,该局刑警大队经过蹲点守候将返回宾馆住宿的赵某抓获。经审讯,赵与该枪没有关系,同时,供述“申青城”不是真实名字,并给办案民警提供了“申青城”的手机号码。民警连夜展开对“申青城”抓捕行动。 12月11日14时30分许,经过一天一夜的奔波,在内蒙古乌审旗将“申青城”抓获。经过突审,“申青城”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渡口镇永胜村村民,该枪是其和吴某2009年花了近4000元在厦门购买的,一个叫阿月的给他们送货到榆林。 目前,吴某和高某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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