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按照相关规程办理 对于邵阳不少消费者提出的疑问,邵阳燃气公司表示,公司指定品牌才可开户的做法,是为了安全起见,持行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颁发的《2011年湖南省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限定5种燃气品牌在邵阳市内销售。 而根据新浪乐居的市场调查,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品牌天然气灶具,大多都符合国家2008年发布的《GB 16410-2007 家用燃气灶具标准 》国家标准,用户完全可以在天然气开户时提供燃气灶具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邵阳燃气公司没有理由拒绝给用户开通天然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颁发的《目录》,也不能凌驾于国家标准之上。 邵阳市某大型电器商场销售主管称,燃气公司与这5种品牌的燃具供应商签订了内部合同,规定了燃具品牌和型号。 ■业内看法:强制性捆绑销售涉嫌垄断 业内人士表示,燃气要求用户出具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的做法并不合理。一般而言,合法的天然气灶具生产厂家都有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名牌产品出厂时也会附带合格证。而检测报告也不应该由用户自己提供,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这一块才合适,“这家公司的做法如果正如用户所说,应该是强制性捆绑销售,并不合理”。 律师表示:燃气公司此种强买强卖的霸王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行为还涉嫌垄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十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
不买指定品牌燃具不给开通燃气?(李志良/图 )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文昌中油国泰燃气公司做法遭质疑,工作人员称此举是为了保证质量安全 核心提示 去年12月3日,海南特区报报曾以《琼海:燃气公司指定购买3品牌燃具遭质疑》为题,报道了海南华油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指定消费者购买固定品牌燃具,才能开通管道燃气一事,引起读者广泛关注。最近一段时间,本报陆续接到多位文昌市民打来的电话,他们反映文昌市内唯一的管道燃气公司(文昌中油国泰燃气公司)也存在要求消费者购买指定品牌燃具的情况。昨日,本报记者前往文昌了解相关情况。记者马俊虎 市民反映 不买指定品牌燃气器具不给开通管道燃气 2月3日,家住文昌中学附近某小区的业主吴先生,在燃气市场上选购了一款“樱花”牌燃具,他前往燃气公司办理开通管道燃气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他选购的“樱花”燃具不在“开通品牌”之列,故无法开通燃气。令吴先生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他购买燃具的时候,销售员确实给他提供了相应的生产合格证,并有发票和保修单为证。 吴先生质疑,燃气公司指定用户购买几个固定品牌燃气器具,是利用自己的特殊经营权来制约消费者的选择,是在强买强卖,属于“霸王”条款。燃气公司不仅在自己的营业大厅内部设有指定燃具销售柜台,而且指定几个固定品牌的燃气器具进行安装。自己所选购的具有合格证的燃具为何不能开通?吴先生称,燃气公司与指定牌子的“燃具”公司可能存在利益关系。 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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