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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一财政所长挪用公款300万元 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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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3-8 08:13

正文摘要:

[摘要]身为神木县店塔镇财政所所长,贾正虎并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他从2013年起,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财政所账户公款300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拆东墙补西墙,但挪用公款的脚步没有停止。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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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19859074 发表于 2016-4-7 14:11:00
判三缓五,真是判的轻。
幸福_w4ITh 发表于 2016-4-3 09:38:58
问新村锦春花园筹建款挪用来么?
幸福_w4ITh 发表于 2016-4-3 09:37:17
直接枪毙MD
荡漾 发表于 2016-3-22 07:51:31
哈哈,才贪了三百万呀,中国的清官呀,中国官员都象你贪那么点,中国人民就都奔富康了。
shmy 发表于 2016-3-20 16:17:57
判三缓五   这禁闭坐不上了哇,就这么个违法成本 官员不贪才怪了
shmy 发表于 2016-3-20 16:15:48

还缓刑五年哇  那还判的什么了    哎
张怀生 发表于 2016-3-11 08:58:10
应该枪毙
劚山觅玉 发表于 2016-3-9 13:37:24
神木难道只有贾挪用了,贪的没有啊!店塔有清廉官员么?
蛮天星 发表于 2016-3-9 12:58:18
缓刑是甚,准备往死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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