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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全办护照秘籍,速速收藏!说不定哪天就派上用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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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3-30 16:43

正文摘要:

本帖最后由 论坛小小娇 于 2016-4-7 14:51 编辑 毕业季来了、五一假期也不远了 亲们是不是打算出去走走呢? 近期不少网友咨询神木办理护照的问题小娇替大家搜了哈之前看过有人整理过关于办理护照的一篇帖子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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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小小娇。 发表于 2016-3-31 11:51:13
放逐 发表于 2016-3-31 11:31
农户的了?
都可以呀,只要是本地的
放逐 发表于 2016-3-31 11:31:34
农户的了?
神木小胡同 发表于 2016-3-30 17:10:50
流弊
低调小小娇。 发表于 2016-3-30 16:43:51
本帖最后由 论坛小小娇 于 2016-4-7 14:50 编辑

护照补发办理

一、办理条件
1、护照被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
2、护照遗失的;
3、护照被盗的。


二、办理材料
1、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居民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同上)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同上)
    现役军人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同上)
三、办理地点
1、户籍所在的办 证大厅
榆林市神木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榆林市神木县神木镇警民路1号
电话:0912-8320931
2、办公时间
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2:00

14:00-17:30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办理时限
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办理费用
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丢失补发普通护照 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低调小小娇。 发表于 2016-3-30 16:43:50
本帖最后由 论坛小小娇 于 2016-4-7 14:54 编辑

护照换领办理


一、办理条件
护照换领办理条件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二、办理材料
榆林护照换领办理材料
1、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原护照及复印件
未满十六周岁居民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
   1、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办理护照,应当由其父母双方监护人之一陪同办理。

  2、提交其身份证或护照及复印件,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等),申请表上父母一方签名同意意见;

  3、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

     1、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 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现役军人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

    1、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 申请人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及复印件以及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的手续。




三、办理流程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申请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四、办理地点
1、户籍所在的出入境大厅

榆林市神木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榆林市神木县神木镇警民路1号
电话:0912-8320931
2、办公时间
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8:00—12:00
14:00—17:30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一、办理时限
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办理费用
换发普通护照 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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