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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仙庙南路上捡到3万元的女子现已将钱归还给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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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6-13 15:46

正文摘要:

今天上午9:00左右,捡到钱的人已将3万元现金在钟楼派出所如数当面返还给失主王先生! 2016年6月8日下午1点30分左右,王先生在神木大仙庙南 家家乐超市前路面丢失一白灰色袋子,里边装有现金3万元,后报警,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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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_qwovEnDo 发表于 2016-12-7 17:35:14
我劝此小编趁早下岗。免得丢人现眼。只攻击你那没有任何头脑的写作水平。还写别人,试问?你会怎么做。
呼噜娃 发表于 2016-6-20 11:21:46
末日使者520 发表于 2016-6-13 22:43
能不能把我的评论删掉!!
不要删啊,就让留着!让神木人看看你这个大城市的人,点评点评神木人的一些问题!还有,不知道你是哪的人
呼噜娃 发表于 2016-6-20 11:18:04
末日使者520 发表于 2016-6-13 22:43
能不能把我的评论删掉!!
不要删啊,就让留着!让神木人看看你这个大城市的人,点评点评神木人的一些问题!还有,不知道你是哪的人
1879124939 发表于 2016-6-20 08:17:21
自己多注意吧,
314840161 发表于 2016-6-19 08:31:19
捡钱不还叫不正当得利,是要判刑的
关关、雎鸠 发表于 2016-6-17 08:35:58
为您的才华点赞
夜幕降临 发表于 2016-6-17 06:39:04
捡到东西不交公要判刑?第一次听说。
阿毛支付公司 发表于 2016-6-16 15:03:11
好人一生平安
少女哪吒 发表于 2016-6-16 12:23:30
起早贪黑 发表于 2016-6-16 12:10
这社会 人家捡的又不是偷的 再说人家也归还了 不知小编写这个文章是何意..也不知道失主有没有感谢人家
钱是在稿子发出去的第二天捡到者送到派出所的,然后我在原先帖子中直接进行了再编辑,告知网友钱已被送回,你说我发帖子用意何在?
神木憨女子 发表于 2016-6-16 08:53:41
可别都在这装清高了,捡到的钱,谁没点小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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