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府谷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件中被告王小军(化名)以自己名义为他人借款,借款到期不能偿还,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小军以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基本案情】 2013年8月13日,被告王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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