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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无耻了,竟然侮辱我大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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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6-10 22:07

正文摘要:

四中上金陕世家路口,不知哪家施工队在路中修路,把我国旗尽然是撕成两半,太无耻了,敢问你要当鱼腩人吗?你就是国家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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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回复 onlylove 发表于 2016-8-23 05:06:55
主银赏块骨头偶会更加卖力哟
点评 回复 论坛走走 发表于 2014-6-11 08:54:01
此处无声胜有声,请旁边奏一首国歌
点评 回复 筱星星star 发表于 2014-6-11 08:21:59
国旗是这样用的吗?绝对不是中国人
点评 回复 论坛乐乐 发表于 2014-6-11 08:20:04
赶紧给判个刑  这厮太放肆了
点评 回复 柠条塔印象 发表于 2014-6-11 08:16:47
 (一)概念
  侮辱国旗、国徽罪是指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
  (二)构成
  1、罪体
  行为 侮辱国旗、国徽罪的行为是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这里的焚烧,是指放火燃烧。毁损,是指撕毁、砸毁。涂划,是指用笔墨、颜料涂画。玷污,是指用唾沫、粪便玷污。践踏,是指在脚下、车轮下等处进行踩踏、碾压。
  客体 侮辱国旗、国徽罪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
  2、罪责
  侮辱国旗、国徽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处罚
  根据刑法第299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点评 回复 论坛清风徐徐 发表于 2014-6-11 07:07:55
太不应该了,有关部门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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