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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布2014年秋季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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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8-16 10:28

正文摘要:

    8月15日,陕西省物价局发布陕西省2014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告。如遇教育乱收费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其中,普通高中学费为: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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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梅子 发表于 2014-8-16 10:33:17
陕西公布今秋学校收费标准 普高每学期学费350元

    开学临近,陕西省物价局8月15日对我省2014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告,高等院校艺术专业每学年不高于1.5万。

  据悉,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农村、城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收费标准为40元。公办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收费为800元,城市普通高中为350元,农村普通高中为200元。伙食费、住宿费均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职业高中文科生每人每学期收费700元,理科生为900元。按照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规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省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明确,高等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学位最高收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为:硕士8000元,博士1万元。一般专业学位最高收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为:硕士1.2万元,博士1.5万元。非全日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自主确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新入学研究生按新的收费政策执行,之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执行原政策规定。专业学位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艺术类专业研究生(不分硕士、博士)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高等院校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可上浮10%。

  此外,还对全省287所执行省级标准化高中收费标准的公办高中学校名单进行了公布。其中西安市94所、宝鸡市28所、咸阳市34所、渭南市41所、延安市15所、榆林市24所、汉中市16所、安康市19所、商洛市10所、杨凌示范区2所。全省价格举报电话:12358。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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