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屋顶、阳台外和窗外吊挂、晾晒或者堆放超出护栏的物品的处罚 《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第五条第二款 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 ...
用微信扫一扫互动赢积分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