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各相关部门、企业: 为美化市容景观,营造良好城市环境,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榆林市城镇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7月26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商户及个人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用微信扫一扫互动赢积分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