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瓜、小站 发表于 2014-11-13 16:47 哎呦~你看这。。。。 |
| 选择第三姓,正当理由的鉴定也比较麻烦 |
小妮子 发表于 2014-11-13 16:40 现在的法律来说,正当理由也不能完全由自己选择,只能选直系长辈或者抚养人的姓哦 |
布瓜、小站 发表于 2014-11-13 16:38 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呀~ |
小妮子 发表于 2014-11-13 16:21 这个现在还没有明文规定,应该不能自己取,以后也许会。但法律不禁止取第三姓的,有家人爸爸姓楼,妈妈姓杭,孩子最后姓林,一人一半。 |
莫名 发表于 2014-11-13 15:57 咱们么赶上女王时代啊 ![]() |
| 还可以自己取 |
| 原来以前孩子是跟母亲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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