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工作,降低社区矫正对象酒后驾驶等重新犯罪的风险,提高其服刑意识,9月29日上午,麟州司法所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酒驾、醉驾”为主题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首先由麟州司法所所长王媛慧作了训诫讲话,通报批评了9月份不按时签到、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神木等违反司法所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并强调了在以后的管理中,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服从司法所的各项管理制度,珍惜法律给予的缓刑考验机会,履行好在矫期间的义务,并提醒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在国庆期间注意疫情防护。随后,由陕西英培律师事务所刘青律师以“酒驾、醉驾”为主题进行了法律专题培训。刘青律师结合相关真实案例,围绕酒后驾驶的危害、后果、判定标准、刑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引导社矫对象在日常生活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活动效果明显,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为辖区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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