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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月 发表于 2017-5-9 16:22:0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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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政府公布了境内42处长城保护名单,其中,明长城30处,战国秦长城6处,战国魏长城3处,隋长城3处。神木共9处上榜,包括秦长城1处,隋长城1处,明长城7处。
战国秦长城遗址神木段分布:大柳塔镇、孙家岔镇、店塔镇、神木镇、高家堡镇;隋长城遗址神木段分布:神木镇;明长城遗址神木段分布:店塔镇、神木镇、高家堡镇、贺家川镇;明长城水头沟烽火台遗址分布:店塔镇水头沟村花墩山;明长城永兴堡遗址分布:神木镇堡子村;明长城东山旧城遗址分布:神木县城东山;明长城神木营遗址分布:神木县城;明长城大柏油堡遗址分布:神木镇大柏堡村;明长城柏林堡遗址分布:神木镇柏林村。
省政府要求,各有关市、县、区政府要对依法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工程建设。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已有的有碍文物保护的建筑和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拆除或迁移。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根据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保护责任主体,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做好我省境内长城保护工作。要妥善处理长城保护与生态建设、旅游发展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来源:神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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