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首次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榆林监狱进行。榆林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减刑提请机关,派员参加法庭审理。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监所处干警高柯、神木县人民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干警王文军出庭监督。![]() 在庭审过程中,两名检察人员将庭审质证与减刑、假释呈报材料事先审核相结合,对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条件、程序严格把关,针对存在问题予以监督纠正;对法院主持庭审工作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合议庭组成、服刑人员身份核实、服刑人员当庭权利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确保庭审活动公正。 今年以来,神木县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维护了刑罚执行的公平与公正,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新闻来源:方圆法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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