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生态环境局 于 2022-9-14 15:03 编辑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关于作风建设切实解决 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展示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重点领域整治成效 2.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1-7月,秃尾河高家川断面水质为Ⅱ类、窟野河大柳塔断面水质为Ⅲ类,黄河兴神大桥断面平均水质为Ⅱ类,温家川断面水质为Ⅲ类,四个国考断面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2022年第一、二季度,神木市共监测1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神木市瑶镇水库水源地,达标率100%。 3.紧盯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排查重点建设用地,动态更新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台帐,按要求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安全利用,对于新增污染地块及时开展土壤详查、风险管控。依法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腾退工矿企业用地,特别是兰炭和涉兰企业拆除、关闭后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前已完成4宗居住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其余地块均已下达调查通知书。督促我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83家)完成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突出问题。4月份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累计受理各类信 访投诉案件123起,已办结回复107起。其中:6月21日至7月18日期间,我局累计受理各类信 访投诉案件31起,已办结回复18起。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尚未办结的信 访投诉案件进行集中侦办,确保问题得到实实在在的解决,群众满意。
(三)着力解决环境监管执法不严格、不规范,滥用执法裁量权问题。2022年前两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已完成,累计抽查重点污染源企业32家,一般污染源企业5家,出动执法人员25人。执法大队已配齐移动执法设备,执法过程全部采用移动执法设备记录。榆林市局成立立案审查委员会和案件审查委员会,神木分局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过程,全部通过立案审查委员会审核通过;行政处罚严格执行《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经案件审查委员会通过后下达行政处罚文书,50万元以上行政处罚案件上报榆林市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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