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 春节临近,拜祭祖先、走亲访友、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增加,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森林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建绿色神木市,我们倡议: 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每年12月1日至次年5月1日为我市森林防火戒严期,戒严期内全市所有森林、草原、林地及距离林草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戒严区,戒严区内严禁吸烟、烧火取暖、野炊、祭祀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 提倡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吁大家摒弃上坟烧纸、点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提倡通过网络祭扫、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生态、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缅怀亲人。 做到遵纪守法,减少火险隐患。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送往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灾、野外非法用火,应当立即向辖区镇政府报告或拨打神木市森林草原火警电话0912-8512119或者0912-8312119。 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的先行者、带头人,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和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带头践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倡导。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朋友们,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像保护我们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我们的生命一样爱护绿色森林!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守护好神木市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神木贡献一份力量! 神木市林业局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