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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 发表于 2013-11-28 12:56:08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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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将自己的汽车借给朋友替自己办事,不料却被朋友的债主强行把车扣走。神木的赵女士最近就遭遇了这么一件闹心的事情,她已经3个多月没有见到自己的爱车了。


  赵女士:自己的车被朋友债主扣走
  24日中午,赵女士告诉记者,今年8月19日她将自己的车,借给了朋友杨某驾驶替自己办事,结果被杨某的债主马某等人扣走。赵女士说被扣走的是价值11万余元的红旗奔腾。
  “杨某打电话告诉我,他被债主马某等人带到了延安,我借给他的汽车也被马某等人强行扣走了。”赵女士称,8月21日早上8时许,她拨打110报了警,并与朋友杨某的债主马某取得了联系,说明了车辆确属本人,但马某执意不归还。事后,110指挥中心将案件移交神木县迎宾路派出所,派出所于8月28日将三方当事人传到所里做了笔录。
  “之后派出所通知我说此案要调解解决,我几乎每天都去派出所等待处理结果,但至今都三个多月了,也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赵女士特别指出,自己并不认识扣走自己车辆的马某,与其也无任何民事经济纠纷,不是马某的债务人。


  朋友债主:车是他主动抵押给我的
  之后,记者拨通了当事人杨某的电话,杨某称,“8月19日下午我帮赵女士将事情办完以后,大概到晚上8点左右,马某给我打电话要求和我见面,我就顺便开上赵女士的车去见马某。9点多快10点的时候,他们说带我去延安,我就给赵女士打电话让她过来取车。结果马某等人中有一个叫孟某的听见我要给人还车,威胁我说不给车钥匙就打我,强行拿走了我的车钥匙,将赵女士的车开走不知道藏到哪里去了。”杨某表示自己最近正在筹钱还钱。
  另一当事人马某则告诉记者,杨某曾借了自己三十万元,现在算上利息已四十几万了,“车是杨某主动抵押给我的”。



  律师:可报案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当日,记者联系了神木县迎宾路派出所原所长杜增田和当时负责办案的刘姓民警,杜增田称案件涉及债务纠纷,自己已经调离;刘姓民警则称不方便透露具体办案信息。
  榆林驼城律师事务所的李晓军律师告诉记者,涉及债务纠纷,应当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强行扣车是错误的做法,扣走物权并不属于债务人的车辆更是错上加错。赵女士可以选择向公安部门报案或者向扣车者主张返回财物、赔偿损失。通常因为涉及到债务纠纷,公安部门会选择调解解决,如果调解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扣车者非法占有自己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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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未 发表于 2013-11-28 21:36:07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没事,只要你能证明这车不是杨某的或者和杨某没关系就没事,他们就不能扣这个车么,你想么,他们最多只能只能扣属于杨某的财产的  而这个车并不是属于杨某的,所以他们没有权利扣押,即使是杨某自己说了将车抵押给他们也不行,除非车主本人授权或者同意将车给马某抵押他们才能扣押,否则,于情于理他们都说不过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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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孖爺 发表于 2013-11-28 21:50:1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老婆和车绝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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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河畔_▂ 发表于 2013-11-29 08:07:3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不是吧还有这是,这不明抢嘛、这社会能给人安全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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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不是 发表于 2013-11-29 09:02:33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他是在用你来逼欠钱的人
我估计你只能起诉了
好久没学了,这种行为在民法上好像叫侵占
但是感觉有点像刑法上的抢劫
真是操他妈的

公安没解决这件事,属于不作为,也可以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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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达人 发表于 2013-11-29 09:48:25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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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太子 发表于 2013-11-29 13:25:4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甚 事也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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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天不恋 发表于 2013-11-30 15:26:0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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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军 发表于 2013-12-2 07:26:1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路过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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