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社局、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事业单位考试工作的安全、规范,更好地为各市(县)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提供委托命题考试服务,2015年我中心将对各市(县)有考试需求的事业单位实行预先委托定时考试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时考试日期 2015年计划安排事业单位考试5次,日期分别为5月16 日、6月13日、8月15 日、10月 17日、12月19 日。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安排自行选择考试时段。
二、考试服务方式 各市(县)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所列考试时间中选择确定考试日期,预先提出考试服务委托,签订协议,预交考试服务费。
我中心按协议确定的考试科目和日期统一提供考试的命题、制卷、评卷、提交成绩等服务。
三、考试时间及主要范围 时间:考试日9:00——11:00,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主要范围:主要考核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常识、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概况及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参见最新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考试内容的范围,调整比例不超过15%。
四、作答形式与要求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或其他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五、具体要求 1.各市(县)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如需要我中心提供考试服务的,应在每次考试日期前15日提出委托要求,与我中心签订《考试服务协议书》,确认委托服务关系。 2.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委托单位自行组织。 3.报名结束后,各单位应在考前5日报送试卷印制清单。 4.各市(县)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应严格做好试卷的接收、运送、保管过程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考场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3月13日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