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9日,神木县法院两名干警在神木镇滨河路救护一名因车祸受伤的女子。
当日上午10时许,神木县法院民一庭**员乔利、刘文甫走到滨河路与西大街交界处时,看到一女子倒在路面上,不远处倒着一辆摩托,附近坐着一名男子。乔利、刘文甫见状,赶紧将受伤女子扶到路边。乔利连忙掏出手机给交警打电话。乔利、刘文甫看到骑摩托的男子此时能活动了,二人随即挡住一辆出租车,将受伤女子和那名男子扶到出租车上,嘱托司机将他们就近送到神木二医院。之后,乔利、刘文甫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等到交警来到现场后才悄然离去。 来源:榆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