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民意,改善神木城区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即日起,神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加强城区限行车辆管理,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凡是悬挂黄牌的货运车辆、载客汽车(公交车、公路客运车除外)、危险品运输车以及黄标车、老旧车在城区、新村、西沙等地全天24小时限行。
单位通勤车、瓜果蔬菜粮油运送车、施工运料车等特殊车辆,确需在限行区域通行的,由用车单位和车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需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车主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以及保险单,然后到大队交管中队办理《通行证》。
对未办理《通行证》或未按《通行证》规定路线、时间在限行区域通行的,给予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驶出限行区域;对于无牌照“闯禁”的,严格依法上限处罚。 |
空心草 发表于 2016-9-2 1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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