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90后小伙曾参加维和任务8个月,被授予“和平勇士” ? “我是中国军人,是**员,在这里,我代表的不是我自己,而是中国!就是这个信念,让我坚强地走完了这漫长的8个月。”在市委机关宣讲时,清涧县民政局90后工作人员、利比里亚维和勇士贺帅的演讲,让现场掌声雷动,也让不少观众热泪盈眶。 1992年5月出生的贺帅,于2010年12月至2014年12月在陆军部队服役,期间,曾远赴利比里亚参加联合国指派的维和任务8个月,在部队多次获嘉奖,并荣获“优秀士兵”“联合国二级和平勇士”等荣誉称号。现在,他是清涧县民政局景区管委会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 历经生死的8个月 当一名军人是很多男孩的梦想。2010年,19岁的贺帅光荣入伍,成了一名士兵。2011年,表现优秀的他又加入了中国**。2014年1月,中央军委根据政治作风优、军事技术过硬等条件在全军范围内选拔240名官兵赴利比里亚参加联合国指派的维和任务,贺帅荣幸成为其中一员。 “虽然去之前就已经知道,那里常年战机不断,疟疾、霍乱、麻风、艾滋等疾病肆虐。但当真正抵达利比里亚的时候,还是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贺帅说,利比里亚的首都蒙罗维亚和清涧县城差不多大,但人口高达20万,整个首都只有三口井的饮用水,人口密集,居住环境差,物资极度匮乏。最糟糕的是,反政府武装分子到处烧杀掠夺,每天都能看到无数尸体倒在街头巷尾。这里还存在着一种致命瘟疫——埃博拉,从发病到死亡最快24小时,最慢只有3天,死亡率高达90%以上。 23岁的贺帅面对眼前这些情况,感到害怕,他怕自己会像那些感染埃博拉的人一样,在瘟疫中永远睡去。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又是家中独子,他不敢想象如果自己死了,父母后半辈子该怎样度过。 可是,不能退缩,因为他是中国军人,也是**员!在这里,他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中国!这个信念,让年仅23岁的贺帅坚强走完了这漫长的8个月。 失去亲如兄弟的战友 “在利比里亚的240个日日夜夜,每一位参加维和的士兵每时每刻都小心谨慎,极度警惕。遇到逃生难民要给予帮助,遇到暴乱分子要顽强抵抗。”回首维和的8个月,让贺帅痛苦的不是环境有多恶劣,也不是有好几天填不饱肚子,而是失去了亲如兄弟的战友。 “有一次我们出任务回来,他感觉很不舒服,经检查他发烧了,之后就被医疗队迅速隔离起来。再次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停止了呼吸。”虽然事情过去了许久,但讲起战友,贺帅还是梗咽了。他的战友才30多岁,儿女双全,在他乡异国,战友经常提及儿女,儿子考试成绩不错,女儿已经会叫爸爸了。可是埃博拉瘟疫夺走了他的生命,他再也听不见女儿叫他爸爸。 “他是中国军人中普通的一员,他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一个**员永远无私奉献的精神,他用生命坚守了一个**员永不退缩的责任。他就像一面党旗,插在我的心里,永远鲜红!”贺帅的宣讲,让现场掌声经久不息。 被授予二级和平勇士 在利比里亚,贺帅与战友们每天的主要任务是为难民及其他国家的维和部队运送粮食等生活必备品。他永远记得第一次执行任务时,当他们把粮食送到一个个村落,那些枯瘦如柴、饥饿患病的难民竟然双手合十,跪在他们面前。那些跟自己父母年纪差不多的人,衣衫褴褛,男人穿着是简单的短袖裤子,女人的衣服仅是一块布。 眼前的场景让他在悲悯之余不免感慨:我们的祖国繁荣富强,我们的人民幸福安康!他在庆幸与自豪自己是中国人的同时,也不由得默默感谢每一位无私奉献的**员,是他们的默默付出,换来了今天的幸福生活。 结束了长达8个月的维和任务后,贺帅获得了一枚联合国授予的二级和平勇士勋章。在这枚小小的勋章里,有汗水,有泪水,有付出,更有成长。 “如果人生是一列飞驰的火车,那么利比里亚维和则是我这趟火车中重要的一站。”贺帅告诉记者,利比里亚维和是他一生都不会忘记的8个月。在那8个月里,他见过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曾见过的惨烈场景,失去了亲如兄弟的战友,焚烧了上百具尸体,但同时,他也带给了很多人生存的希望。 “这枚小小的勋章也时刻提醒着,我是中国人,我是中国军人,我是中国**员。它也不断激励着我,我要像前辈们一样,永远无私地奉献着。”这是一个普通90后的故事,他不平凡的经历激励着自己,也影响着更多的人。 ![]() ![]() |
各位复员军人,关于当过兵的要登记,政府给予补贴的事,条件是从1978年_2004年间当过兵的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员证到各安置地登记,请各位相互转告身边复员军人,时间来不急了,都快点在群里转发一下。是从1978_2004年复员军人没有登记的到原工作安置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截止日期是10月1日!每个社区要求登机的截止日期不一样,大家看见这个信息赶紧去办理哦,我们已经在社区问过了,是有这么回事的,别不相信,耽误了自己的事!全国各省市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一览表;终于为战友们找全了!快发给有需要的战友们吧... 2017-03-05 国家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下面,就让前线哥为大家盘点一下全国各省市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 北京市。 义务兵标准为:上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2倍。士官标准为:义务兵补助标准×[1+(服役时间-2年)×5%]。 天津市。 城镇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3.5万元。退役士官,从下达士官选取命令当年起,其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一次性经济补助递增6%。 河北省。 义务兵: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国家发放的2年退役金)。士官:(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2×20%×(实际服役年限-2年)。 山西省。 每服役1年4500元。 内蒙古自治区。 选择自主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标准发放退役补助金。农村牧区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标准发放退役补助金。 辽宁省。 义务兵按入伍时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发放;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在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不低于1000元补助。经济补助含优待金和待分配期间的生活补助。 吉林省。 城镇退役士兵,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的2倍。对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从选改士官当年算起,按其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退役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递增幅度不低于5%。 黑龙江省。 城镇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退役士兵安置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农村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退役士兵安置地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的2倍。 上海市。 退伍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按5万元发放;退役士官以5万元为基数,从其担任士官当年起,服役年限每增加1年,一次性经济补助按基数递增10%。 江苏省。 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发放,并从中扣除其在部队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官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以当地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为基础,士官服役期间,每增加1年,增发不低于10%;在部队已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其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加上部队一次性退役金,不低于同等条件下在部队未领取一次性退役金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 浙江省。 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国家发放的2年退役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金额计算方法为:(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000元)÷2×20%×(实际服役年限-2年)。 安徽省。 按照不低于部队退役金标准1︰1的比例发放经济补助。 福建省。 义务兵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不含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增发部分)和地方经济补助金之和,应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可根据其多服役年限适当增发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江西省。 每服役1年4500元。 山东省。 每服役1年4500元。 河南省。 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补助1000元。 湖北省。 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士官在此基础上每多服现役1年增发20%。 湖南省。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在退出现役后6个月内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州或县市区根据当地征集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状况确定。省财政从2012年开始每年定额补助6000万元,对各地分档给予补助。补助对象为2011年11月1日后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士兵,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 城镇退伍义务兵、服役满一、二期的城镇复员士官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100%至150%发放;转业士官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150%至200%发放。推荐关注:微信查找"热门趣事大全"。城镇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除按以上基数发给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外,从服满义务兵年限后第一年算起,每多服役一年,增加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一个月工资收入的补助。从2012年起对农村籍退役士兵一次性生产生活补助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放。 广西壮族自治区。 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收入的100%为发放基数,转业士官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150%为基数发放。 四川省。 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退役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 贵州省。 每年3600元。 云南省。 每服现役1年按部队退役金4500元的80%计发。 西藏自治区。 服役两年的义务兵退役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50000元,每超期一年4 增加10000元,此补助标准从2013年实施。 陕西省。 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数减去部队发放的年退役金的2倍。普通士官在领取义务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的基础上,再根据士官本期服役年限,每一年按照退役当年义务兵经济补助金的 5%给予增发。 甘肃省。 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次性给予发放。转业士官政府安排工作有困难的,按照义务兵兵役优待补助金标准发放后,每多服役一年增发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青海省。 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按2年计发,一期士官按3年计发,二期士官按4年计发,三期士官按5年计发,四期士官按6年计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 对退役义务兵、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每人40000元标准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义务兵(基数30000元)+(服役年限×2000元);服役满5年以内的士官(基数30000元)+(服役年限2000元);服役满6年至11年的士官(基数30000元)+(服役年限×3000元);服役满12年以上的士官(基数50000元)+(服役年限×3000元)。 海南省。 每服役1年不低于5500元。2013年3月1日起实行。 重庆市。 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城市义务兵不低于15000元、农村义务兵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发放。士官在城乡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增发4500元。 快发给有需要的战友们吧...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