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车20元,定边杨井镇村民私设收费站 当地政府:已取缔! ? 道路被洪水冲毁后车辆绕行的线路 “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这本是武侠小说中土匪常用的话,没想到却在陕西定边县杨井镇真实地上演了,村民在那里私设了一个“收费站”。 事件回溯 >>> 道路被冲毁需绕经村内,于是村民设卡收费 “收费站”前排起长龙 微博认证用户@媒体人小刘 4月7日发布微博,称陕西定边县杨井镇到武峁子乡一段必经之路上,有村民拦路收费,每车20元,不给不让过。 红星新闻查看网友爆料的图片发现,事发道路看起来是村子内的一条土路,土路上十余辆各式车辆已经排起了长龙。土路两旁则被钉上了路桩,几个中年男子站在道路中间,根据爆料内容的描述,他们正在对来往车辆进行收费。 红星新闻检索发现,之所以所有车辆都从这条公路上经过,是因为去年8月时,原来公路上经过的崔窑渠大坝被洪水冲垮了。这之后,所有车辆经过那里都需要绕行到杨井村内,走村内的公共道路。 村民设卡收费的地方 政府回应>>> 私设收费站已取缔,大路估计年底才能修好 针对村民私设“收费站”的行为,红星新闻向杨井镇政府反映了相关的情况。武振福镇长接受采访时表示,在4月6日镇政府已经联合司法所和公安部门对杨井村的非法收费进行了取缔,对相关的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 对于什么时候开始收费的,收到的款项有多少,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始终没有正面回应,只是表示如果涉及违法,司法机构会进行处理。“因为往来大车比较多,对道路有些破坏,所以村民有些不愿意。”红星新闻在采访时,包括一位县政府工作人员在内,不少人都认为,村民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是也并非如地痞恶霸不可理喻。 武振福镇长告诉红星新闻,不论原因如何,村民的行为终归违法。但要根本上改善这个问题,还要等大路修好以后。“这件事我们也没办法,目前我们是用砂石对道路做了简单的维护,修路的事已经报到县上了,但可能年底才能修好。”但是记者向定边县交通局询问进展时,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此事。 法律解读>>> 公路收费有条件且需报政府批准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陶洁律师告诉红星新闻,《公路法》中对收费的道路有明确的条件限制,村民“划地设卡”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其所得也应该划为非法所得。此外,根据公路法中的规定,交通主管部门针对村民所收款项,应该可以处以罚没等行政处罚。但是因为当时收款时缺乏有效的凭据,司机们想要返还这些款项的要求不具有现实操作性。 关于道路收费条件 我国《公路法》第59条规定,只有三种情况下,公路才满足收费条件。 一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 二是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三是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而第63条规定,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关于处罚 针对处罚方面,第74条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春 实习生 董冀宁 编辑 包程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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