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为债而愁 于 2013-8-6 02:39 编辑 没有几个神木人想给别人说自己被债逼的不行蓝,除非已经被起诉的。我想借助论坛这个平台说说我的亲身经历。 想起我的债,无法入眠,对着电脑打字也是一种安慰。 已经受伤了,那就面对现实吧,尽管很痛,我们还是要痛定思痛。 一、我为什么会参与到民间借贷的行列中 我是做小本生意的,有老婆、孩子,有车、有房,满满辛苦一年赚个十来万,按理说不算少,但呆在神木,说实话,我属于穷人。我是外地人,来神木十几年了,朋友有一些,但煤矿的光我没有机会沾上,焦化厂、镁厂、电石厂倒是有机会了,但已经错过挣钱的高峰期,所以只见投入,没怎么看到产出,看着别人不用费劲弄些钱放进担保公司,一年赚几十万,说自己不心动的估计只有这几种人:没钱的、当官的,绝对精明的。我不属于这几种人,所以就参与了。 二、我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我自己攒了点钱,都投入到了焦化厂、镁厂、电石厂,一共还不到100万,刚开始分回来还不到20万,然后就再也没有分。我投入担保公司的钱全是借的,我的老家比较落后,亲戚朋友们钱不多,但利息低,像我这种收入的,回到老家算有钱人了,亲戚们也比较相信我,所以我以一分利息前前后后收了大概200万,分别放进三家担保公司,后来托关系又以做生意的名义贷了100万,也放进了另外一家担保公司,有的月息是2分,有的月息是2.2分,还有一少部分是2.5分。我的款是2011年底放进去的,按季度给我结过两回利息,每次收到利息,我就在算,这样下去,我一年就可以赚40万,心里挺美的,但到好戏只唱了不到一年,其实2012第三季度,利息就出现问题了,但我真的还沉浸在美梦中,第四季度,我因为要还钱,所以想要回一批本金,但大家知道,我是要不回来的,从此,我开始了无休无止的讨债和躲债生涯。老家的人听说神木出现金融危机,都跟我要钱,我又要不回来,只好把房产抵押了贷款,原来凭借我的房产证能贷100万,现在只给贷50万,还要求人找关系,最要命的是,这点钱不够啊! 三、我的钱都到哪去了 这是最让我理解不了的事,我想不来神木的那么的钱怎么一下就没有了。本来,因为没钱,挣起赔不起,所以我放款是很小心,找担保公司,都是找的比较有实力的,幕后老板都是有煤矿、化工企业、房产的主,他们集资,是在自用的基础上,把余钱放给了其他老板。怎么说没钱就哗的一下穷得连我的那点钱也没有了?担保公司的说,煤矿停产,企业停产,银行不给贷款,大家都要钱,金融危机突如其来,到哪里找那么多的钱?也有欠债人说,自己的手头只有不动产,价值大,但无法变现,欠你的那点钱,没法顶帐。开始我只想要现金,所以人家给顶神木、锦界和东胜的房子我还不想要(因为卖不了啊),现在连房子也没多少了,车倒是有,但100万的车,二手车行只出50万,欠债的人却要顶100万,我敢顶吗?把我们全家人赔进去也不行啊。 四、神木有多少人参与民间借贷了 按我的理解,80%的人是参与了,因为大家都没有什么投资渠道,有多少人给煤矿和企业入股,最终连本也回不来(有些老板的心是真的坏了)?反倒是给人贷款省心,来钱快,相当于入股。大家都说张孝昌、刘旭明等人的大案,是的,这些案子一个就是十几亿,几十亿,但如果把民间大量的几千万的、一两个亿的案子加起来,总金额要比他们几个人的多的多,涉及的人也是数以万计。大家都说神木把几百个亿的民间资本蒸发了,数字有待考证,但大家都没钱了,欠了一屁股债是事实。 一个人最大的悲哀是给自己的钱做不了主,一个政府不能引导资本流向,给民众一个明确的提醒,这才是全体民众真正的悲哀。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从掌握的信息量来说,政府与民众判断事件的能力就像一个成人与一个孩子一样,孩子可以犯错,大人能说没有责任?我不能贸然地说我们的领导不负责任,但在一个经济强县当领导,你必须要懂经济,你不懂也行,但你得有一个强有力的由经济专家组成的智囊团,让他们用跳出神木看神木的高度来提供参考意见,否则神木现在的结果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张孝昌等人的案子,谁来了也无法把失去的钱找回来,神木真正要解决的是,因为企业停产,银行限贷,社会缺乏现金流的问题,只要转起来,一切还有希望,如果就像现在这样耗下去,会有更多的的企业垮掉,更多的的老板跑路,担保公司会产生更多的死帐,民众也会产生更多的债务。当然,如果有人明明手里有钱,但就是不还,政府应该见一个抓一个,绝不手软,很多神木人已经站在了道德的边缘,拉一把,大家都回来了,本质上讲,大部分人还是不想做恶人,但如果置之不理,神木真的完蛋了。 结束语: 我想要回我的钱,我想让更多的神木人要回自己的钱,我更希望神木的政府、企业和老板从这次伤痛中走出来。因为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神木人需要一个充满希望的神木。 我来论坛发帖是因为我相信论坛,如果这样的帖子也被毙了,我就真的无语了。 我也从来不相信靠骂娘和攻击人能真正解决了问题,所以,如果有网友回复,请就事说事,如果有人乱喷,麻烦管理人员管理一下,我看见烦。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