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在神府建设公司附近,今年8月份有自称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检查,检查后说没有天然气报警器,开了一张单子,之后九月去驼峰路燃气售点购气时不给卖气,工作人员告诉我说需要缴纳150元费用才可以购气,我迫于家中需要,交了150元后可以正常买气了,然后工作人员告诉说之后会有人上门来安装的,留的我老婆的号码。一直到11月份都没有人来安装,我就在政府网的市长信箱反应了此情况(1.长期没有报警器为什么现在才安装;2.购买后都两个月了还不来安装,上门的时候不是说有多么不安全么;3.政府是否有相关文件说不安装报警器就不予售卖天然气),留了我的号码。不到一个星期燃气公司给我打过来电话说马上就安装,让再去售气点350买一个报警器,就会有人来安装了,我当时没答应购买,也没在管。今天中午又有人打过来电话说要我买报警器,不然不给售气,最迟下周一。我问电话那面的女的,当初买的时候怎么不说后面还要在350买报警器,然后是否有相关文件说不买报警器就不给卖气,对方给我的回答是找公司说去,我就想问问,你不是公司的员工?你知道让人掏钱安装报警器,你就不知道为什么要让我们掏这份钱吗?在这,我想再一次问问市政府和燃气公司,是否有相关文件说没有安装报警器就不给卖气,如果有,我立马买,不能违背政策是不,如果没有,那你有什么权利不给我卖气? 我个人能力是小,但我想这种问题也不是仅仅我一个人吧,希望能得到燃气公司和市政府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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