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智慧神木
发新帖回复
神木交警 发表于 2020-10-29 20:12:4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跳转到指定楼层
F
为全面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安全大宣传、隐患大排查、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实现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的目标,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全力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态势,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持续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
10月8日9时30分许,神木交警神盘路中队民警在张板崖收费站设立检查点,对过往重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白某某驾驶号牌为“陕K41***”的蓝色五征牌三轮汽车,而他出示的驾驶证却为D本准驾车型。

因白某某涉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被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白某某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
10月25日9时许,神盘路中队在辖区开展“逢五”统一行动,中队巡查民警在对白某某驾驶无号牌“陕汽”蓝色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时,白某某无法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经对驾驶人白某某酒精呼气快速排查发现该驾驶人有酒驾嫌疑。

经查白某某驾驶的的“陕汽”蓝色重型自卸货车没有号牌,对白某某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6mg/100ml,白某某属于饮酒后驾驶且驾驶无牌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给予白某某行政处罚。

3、
10月28日,大保当中队夜查行动中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一起超员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在适用处罚上,依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


蜀黍有话说

开车上路要以安全为重
无论准驾不符
还是无证和酒驾
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请广大司机
不要为贪图一时方便
而将交通法规抛之脑后
更不要心存侥幸认为交警晚上休息
无论何时
请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推荐推荐5 无聊无聊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