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交警 于 2021-3-24 14:28 编辑 蜀黍一再强调:酒后不开车 ![]() 酒精的危害极大 任何时候都不要 低估酒精的“杀伤力” 为什么总有人不听劝 不仅醉驾还肇事逃逸 ![]() 回顾 事故回顾 2021年2月28日18时许,刘某军驾驶“陕K62***”号小轿车,沿九龙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兴神路南“富润万家”附近时,与由北向南行驶任某雄驾驶的“陕K03***”号小轿车相撞,结果致两车受损。肇事后刘某军驾车驶离现场,后被任某雄在九龙大道“康家墕小区”对面抓获。 事故现场 ![]() ![]() ![]() 经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刘某军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308.1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 事故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及所得证据分析,刘某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忽视安全行车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此外刘某军发生事故后,未及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交通事故谁都不愿意发生 一旦发生要勇于承担责任 千万不可一错再错 绝对不能选择逃逸 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 肇事后的正确处理方式 1、 现场留证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第一时间停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可在拍照取证后,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不妨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2、人员救助 若是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必要时可寻求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予以协助。 3、报警求助 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迅速报警,如需人员救助支援可在报警时标明事发时间、地点及受伤人员情况等信息,并等待警力支援。 最后,蜀黍再次提醒 雨天路滑 特别要注意小心驾驶 尤其是在饮酒之后 绝对不能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对榆林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912—3686572;0912—3686875;邮政信箱:陕西省榆林市第A012号邮政专用信箱。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节假日不休息,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中旬。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榆林市及所辖县(区、市)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神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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