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智慧神木
发新帖回复
大咖 发表于 2021-7-15 08:09:3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本帖最后由 大咖 于 2021-7-15 08:11 编辑

有关镇(街)及各低保户:按照省市要求,对所有城镇低保对象实行年度复审,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从2021年7月20日开始2021年8月20日结束。


二、复审地点:
文明路42号(神华路社区西二楼)


三、所提供证件及材料:
(1)带低保户主一寸照片一张;
(2)户口本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
(3)低保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
(4)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
(5)单亲家庭的,属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属死亡的提供死亡注销单;
(6)拥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
(7)家庭成员中上大学及相关学历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8)患病的带相关病情的病历资料。


四、复审要求:
一是有关镇(街)组织社区居委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知各自所属辖区内的城镇低保对象按时来低保中心复审。
二是希望广大低保对象按照要求如实提供证件及材料,凡不参加复审的对象取消低保待遇。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复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是所有来复审的对象必须佩带口罩,扫防疫场所码,有序排队。
五是复审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保障对象精准,不错保,不漏保,杜绝人情保,实行谁复审谁签字谁负责,对于在复审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神木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2021年7月14日

来源:神木市民政局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智慧神木立场无关。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7 推荐推荐9 无聊无聊
凌晨的鱼 发表于 2021-7-18 20:02: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收到了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木子li呵呵 发表于 2021-7-18 19:40: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知道了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白惠平 发表于 2021-7-16 06:01: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收到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白子 发表于 2021-7-16 05:34: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严格复审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糯米虫 发表于 2021-7-16 00:24: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明白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20913 发表于 2021-7-15 15:52: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收到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蓝本图文快印2 发表于 2021-7-15 10:49:2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收到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