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加快推进全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同时发布榆林市新冠疫苗接种十项要求。 具体如下: 一、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履行接种义务。二、已接种新冠疫苗第一剂满21天的人员,要尽快完成第二剂接种。三、各区县要坚持“党委政府找人、卫健部门打针”原则,精准组织安排,尽快清零新冠疫苗库存,做到“人等苗”。四、各单位、各类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集贸市场等)要组织干部职工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五、各类聚集性活动参与人员要做到新冠疫苗“应接尽接”。 六、机场、车站要对旅客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查验,并向属地政府推送未接种人员信息。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所属所管单位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尽快实现“应接尽接”。八、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普及新冠疫苗接种知识,消除群众疑虑,提升群众接种意愿。九、接种点要优化接种流程,规范接种操作,严密异常反应监测,做好医疗救治保障,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方便群众接种。十、新冠疫苗接种动员组织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得采取抽奖、发现金、赠送礼品等不当方式。来源:榆林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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