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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百晓生 发表于 2021-9-13 08:55:3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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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费时间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启动时间由税务部门会同医保部门商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缴费标准

1.一般城乡居民每人每年320元。

2.特殊人群:

(1)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缴纳50元。

(3)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个人缴纳50元。

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资助参保政策的人员,按其中资助参保标准最高额度执行,禁止重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3.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三、参保登记

1.续保人员:在税务系统中已有的续保人员,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缴费即视为参保登记。

2.新增人员:新增拟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本、居住证及本人身份证到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税务部门指定渠道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

3.新生儿: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税务部门,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缴纳2022年医疗保险费。


四、退费业务

1.重复缴费的缴费人,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结束前,由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后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退费。

2.参保人成功缴费后,待遇享受期(2022年1月1日)开始,不予退费。


五、咨询电话

城乡居民对参保缴费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当地医保或税务部门咨询。

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咨询电话:






来源 :榆林市医疗保障

丑女0114 发表于 2022-1-3 09:35:4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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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高笛 发表于 2021-12-10 04:20: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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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0208 发表于 2021-10-3 10:14: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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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相识 发表于 2021-9-28 10:47: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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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此生难遇 发表于 2021-9-21 08:35: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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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行天下 发表于 2021-9-21 08:09: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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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么美好 发表于 2021-9-15 13:50: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呵呵,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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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要来到 发表于 2021-9-14 13:37: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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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时光 发表于 2021-9-14 10:57: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上了船就不由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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