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镇川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校园伤害纠纷案件,案件承办法官倾情调解,最终化解双方矛盾。 原告常某某与被告马某某均系镇川某小学的学生,在学校举办运动会期间,马某某在操场乒乓球桌旁晃动奖牌时,不小心把从侧面跑来的常某某的下门牙磕掉两颗,后经校方通知双方父母后,双方因牙齿后期修复费用协商未果,故一方起诉到法庭。 ![]() 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邻居,又是同学的实际情况,在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时,一方面向当事人普法宣传,结合案情对责任分担、赔偿范围等释明法理;另一方面,从情理和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教育的角度,劝导父母妥善解决此起校园人身损害纠纷,不要因为双方父母的不理智,导致矛盾激化,影响原、被告的校园学习生活和双方邻里关系的和睦。 后经法庭多次调解,充分与原、被告以及学校进行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原、被告均对此表示满意。至此,一起未成年人校园伤害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法官温馨提示:校园安全不可小视,学校和老师应担负起应尽的监护责任,同时希望同学们在丰富课间娱乐活动的同时务必谨慎小心,不要作出危险性的行为举止,以免对自己或他人造成损害。 来源:二三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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