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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话题] 四部门发文!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阅读数:4367  |   回复数:28
我有笔如刀 发表于 2022-5-11 08:21:56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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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近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含“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等具体工作举措
《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网站平台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发现网站平台违反上述要求,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

《意见》明确,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网站平台应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此外,《意见》提出,榜单、“礼物”是吸引青少年“围观”互动的重要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加强对“礼物”名称、外观的规范设计,不得通过夸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诱导用户。加强新技术新应用上线的安全评估,不得上线运行以打赏金额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各类功能应用。



来源:人民网


嘟嘟baby 发表于 2022-5-16 21:21: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好好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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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 发表于 2022-5-16 17:44: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好好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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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艳芳 发表于 2022-5-16 11:25: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禁止打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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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雨露0106 发表于 2022-5-16 07:39: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早能禁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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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 发表于 2022-5-15 23:54: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禁止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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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娟 发表于 2022-5-15 23:27:2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禁止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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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295567 发表于 2022-5-15 22:25:5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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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苗 发表于 2022-5-15 22:25: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这种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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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珂児ゞoForg 发表于 2022-5-15 22:06: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好好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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