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4年2月4日7时50分,李某驾驶号牌为“蒙K**369”的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神木市大柳塔镇滨河路人民医院岔口处时,与相向行驶的由苏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驾驶人李某、苏某及乘员郭某受伤及两车受损。 事故现场 案情分析 李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行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驾驶人李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蜀黍有话说 下过雪后路面容易结冰,此时轮胎的抓地力会大大降低,当您车速过快时,不仅容易打滑失控,而且遇到紧急情况是来不及刹车的,极易引发严重的后果。 请吸取案例教训,牢记“减速、控距、亮尾”,安全稳驾! END 来 源:大柳塔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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