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没事听了会广播,听到一段法制案例节目还是什么。反正讲的就是一奸商卖包子的,开始顾客嫌包子硬,生意不好。奸商就给包子里面添加违禁化学品,让包子有松软又好吃。结果奸商抓起来被判刑了。 这都没什么,高潮在结局,在播音员的点评上。 知道她怎么说的吗? 这位机智的大姐语重心长的说:“我想告诉各位消费者,是你们对食品的过高要求导致了商贩们往里加违禁物品。所以啊,大家还是不要对食品要求这么高啦!“ 听到这,我只能说这姐姐,你家是卖包子的吧? 当然了,这位大姐既然敢大庭广众这么说,可能也有她的道理。是对是错,我一人说了不算。欢迎大家说说看法。 |
本帖最后由 彩虹 于 2014-12-5 20:35 编辑 神木法律工作者 发表于 2014-12-5 08:36 一连三个,是网络故障。相同的内容,我修改成三条的。你别扯这那那这的,还论坛发展,还注册时间。你就改不了勺的习惯? 没有人不让你说话,别人说水浒的时候,你总能扯到三国上,怎么愉快的说话? |
本帖最后由 彩虹 于 2014-12-5 20:20 编辑 神木法律工作者 发表于 2014-12-5 08:36 你知道你的问题在哪吗? 混淆视听,答非所问。我到现在不知道你表达了个什么,只感觉你是大忽悠。 你如果说话简洁一点,我没准可以理解你。 PS:你叫“大概像律师之类的”??? |
本帖最后由 神木法律工作者 于 2014-12-5 09:06 编辑 如果我没记错,彩虹在主贴里的最后一句是“欢迎大家说说自己的看法”。 有图有真相(论坛的语言需要改进了,附件只能在最后显示 ![]() 然后我就信了,我先回复了一个没有任何攻击意味的帖子,说了自己的看法,同时也并没有为神木广播开脱,只是把帖子里的单独时间引申到了众多的食品安全问题。 然后彩虹一连回复了我三个贴,我集中在一个帖子里认真的回复了。 最后掉节操的事情发生了,事情跳出了理性探讨的范围,转成了撕逼大战。 1、彩虹说他看不懂?我想问大家:看不懂的责任也在我吗? 2、扣大帽子,就在楼上,彩虹说“大概向律师之类的,只服务于金钱。” 我想他并没有看过我的回帖,哪句话里看出我服务于金钱了。这几天我在论坛里的留言,有很多都是以自己所知所学,为大家分忧解难。倒是我主动加了彩虹为好友,并认真看了他的回帖与主贴。 说句题外话,作为一个老坛友,彩虹09年注册,不知道有没有想过神木论坛怎样能发展为一个理性的、气氛平和的论坛?然而在本帖的表现里,让我逐渐丧失了之前对的尊重。 通过此次回帖,我认识到了,当有的人声称想听听大家的看法时,他只是想听到自己认同的那一种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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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神木法律工作者 于 2014-12-4 08:52 编辑 关注社会动态 字数限制,这位坛友的话看来没说完。 每个人理解问题的角度不一样,所以容易把话说的离题万里。 有次,我夸一个朋友:你今天穿的好漂亮。 在我看来是很简单的一句赞美,就是说她漂亮。 她的反应是:我穿的漂亮?意思是我人长得不漂亮呗?我今天漂亮?意思是我以往不漂亮呗?你什么意思?你给我把话说清楚! 于是,面对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沉默是最好的回答。 |
神木法律工作者 发表于 2014-12-2 09:10 那等你搞明白再说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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