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推进资源整合、防治地质灾害为重点,狠抓矿产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县矿管办以煤炭资源开采为重点,对全县所有矿山企业开采进行了全面清查。一是坚决制止越界开采越层开采行为。通过拉网式排查、动态巡查、年检审验,同时充分发挥地质环境监测站的监管作用,对发生越界开采、乱采滥挖行为一律予以停产整顿,坚决并按处罚上限予以重罚。二是专项整治大型煤炭企业。矿管办会同煤炭、安监、环保等部门,深入神华神东大柳塔等6个中、省煤炭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对神华神东榆家梁煤矿弃采薄煤层、锦界煤矿超标排污等问题进行查处,有效规范了中、省企业矿业开采秩序。三是专项整治非煤矿山。对大保当采兔沟等一批破坏性开采、越界开采的采矿、采石场进行了严厉查处。去年以来,共查处矿产资源开发违法案件27起,停产整顿煤矿40余矿次,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1000多万元,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重拳出击,严防非法采煤死灰复燃。为了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合法有序开采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矿管办提请县委、县**批准与10个涉煤乡镇签订了打击非法采煤工作目标责任书,及时修订了《神木县查处非法采煤工作责任追究规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打击各类非法采煤行为的通知》。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重点区域高密度巡查和可疑区域低密度巡查相结合,日常巡查和节假日24小时昼夜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对非法采煤始终保持了打击的高压态势。联合煤炭、公安、安监等部门采取“查、抓、扣、没、罚、埋、炸”等综合措施,对全县非法采煤进行严厉打击。对未发现当事人的“黑口子”、“明盘”一律炸毁、掩埋。实行行政执法部门为主体、乡(镇)分管领导和村组负责人、矿山企业相关人员为基础的县、乡、村(组)、矿四级监控网络,采取重奖举报和重点防范区域布控群众监视等方法,确保监控疏而不漏。由于措施得力,目前全县共查处非法采煤案件5起,依法扣押采煤机械39辆,行政拘留9人,罚没款146万元,有效打击了非法采煤现象。 积极推进资源整合,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按照《神木县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对22个资源枯竭的煤矿按照“三不留一闭毁”的要求全部关闭。安排地测站对全县整合煤矿采掘现状进行测量,确定储量,为矿山企业整合提供依据。积极开展非煤矿山整合试行方案的编写工作,对孙家岔镇刘家沟村24户大型采石场试行了非煤矿山资源整合。目前,在全县设立的72个整合区中,除涉及神东公司大矿的14个整合区和1个不具备整合条件的整合区外,其余57个整合区全部划定矿区范围。 严防地质灾害,勤巡查保安全。矿管办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季节以及汛期、冻融期的不同特征,先后开展了六次大规模排查,每次用15天左右的时间深入各乡镇及交通要道,对列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的隐患点逐一进行现场勘测。巡查中,先后发现18个乡镇的64个点存在隐患,都列入监控范围。一年来,先后对永杨路沿线两个加油站、中鸡李家畔陡坡下开挖地基,下达责令整改书18份,责令停工18起,确保了人民财产的安全,取得了从2006年至今没有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的好成绩。矿管办还在《神木县地质灾害十年防治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神木县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根据《防治方案》,选定了45处隐患点为治理点,投资1389万元进行隐患治理。同时,对太和寨等8个乡镇13处隐患点进行了搬迁治理,投资420万元,实施了整体搬迁。治理工作惠及12个乡镇,使所涉及乡镇的主要交通要道畅通无阻,235户群众、876人减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 随着煤矿开采力度的加大及采空面积的增多,采空区塌陷也随之增加,塌陷区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按照县**的要求,矿管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订了《神木县采煤塌陷区补偿暂行办法》,先后对店塔前梁镇办矿等5个煤矿塌陷区进行现场勘测,设立警示牌,责成专人监控,对地表塌陷、地裂缝进行压实填埋,恢复植被,对已经关闭矿井实行全程监测,彻底消除了隐患。针对全县煤矿技术力量大矿强、小矿弱及大矿防越界、小矿要技术等特点,以行政手段要求大矿无偿为周边小矿提供技术服务,周边小矿无条件配合大矿测量监督。形成以大带小、由点带面的煤矿企业互相监管、互相促进的新机制,为矿产资源的依法有序开采创造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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