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神木男子王利借了300多万元后却百般推托,拒绝向债务人还款,直至所有银行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后,他才乖乖还了钱。 刘峰和王利(均为化名)为同学关系,近年来更是有生意上的往来。去年12月,王利以做生意为由,由其朋友李强作借款人,王利自己和另一朋友王海作为担保人,向刘峰借款305.6万元,双方约定好了月利率,王利为该款的实际使用人。从今年开始,刘峰多次向王利催要借款本息,王利都以资金紧张、无钱偿还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刘峰起诉王利。 神木法院大柳塔法庭受理案件后,刘峰立即向法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相应担保。办案法官杨明军获悉,王利在神木县大柳塔镇、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和鄂尔多斯市内多家银行拥有存款,但具体银行、存款数额不详。为了防止王利转移存款,杨明军立即向庭长张双林汇报案情,二人制定出相应方案,由6名干警分为3组,分别赶赴大柳塔、伊金霍洛旗、鄂尔多斯各个金融网点查询,务必从速。 经过一天的紧张查询,法官们查到王利在伊金霍洛旗、鄂尔多斯的5家银行共有400余万存款,他们火速通知留在法庭的同事制作好冻结存款的裁定,并于次日一早赶到相关银行,全部冻结张利每个有存款余额的账户。 一切办妥后,杨明军电话告知王利已被起诉,存款被依法冻结,督促王利尽快履行义务。起初,王利置若罔闻,当得知自己的账户尽在法院掌握中时,王利当即蔫了。他称自己并非不愿还钱,而是因为本人正在外地,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回来。他承诺说,将办理委托手续,让自己的儿子代为参加诉讼。5月30日,王利的儿子来到法庭,和刘峰达成调解协议,并还了305.6万元的欠款。 (来源:榆林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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