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1日,大柳塔公安分局刑警队破获系列团伙抢劫烟酒门市案,涉案价值80000余元。 2014年3月15日,大柳塔公安分局刑警队接到名烟名酒烟酒门市老板报警称:2014年3月15日凌晨,其被人用刀挟持,被抢现金4000余元,软中华5条。民警在分局领导的统一部署安排下,调取烟酒门市的监控录像,对辖区可疑人员摸排调查,然而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案件毫无进展。 2014年7月3日,大柳塔公安分局刑警队再次接到报警称:李家畔一家烟酒门市被抢,4名嫌疑人用刀逼着受害人打开保险柜抢走金手镯一个,中华牌香烟2条,从银行卡里取走现金36000元。 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分析,嫌疑人可能为同伙人,民警迅速与周边辖区串并案分析。经过调查,2014年4月份,神木县锦界镇也发生了类似的案件,一烟酒门市一对母女被刀挟持,被4名嫌疑人抢走现金20000余元和20条芙蓉王牌香烟。 2014年6月份,神木县店塔镇一烟酒门市一对夫妻被4名嫌疑人用刀挟持,被抢现金3000元和2条芙蓉王牌香烟。 民警充分利用监控等现代技术手段,分析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2014年8月10日,民警根据线索得知,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流窜到东胜康巴什。大柳塔公安分局刑警队民警连夜赶赴康巴什,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康巴什广场逐一排查。终于在24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讯问,刘某(男,1986年11月出生、系内蒙古自治区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4年3月份,其因手头拮据,就和其他三人商量盗窃烟酒门市,原因为烟酒门市一般都有大量的现金且烟酒价值大,作案得手后有可观的收入。刘某交代,每次作案时,他们白天踩点,晚上到烟酒门市佯装买东西,其中一人乘机用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把受害人逼到里面的阁子里,然后抢走现金、香烟及贵重物品。得手后,用胶带将受害人的双手绑在后面,并威胁不准报警。 目前,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三人在逃,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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