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法律工作者 于 2015-5-29 09:59 编辑 楼主的问题有些细节不清楚。但我们可以依照社会经验来还原当时的情况。 楼主的家人应该是在东兴街由北向南的公交专用车道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被公交追尾,造成驾驶人受伤。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这个问题要分三个方面来说: 一是单纯的看法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公交车在道路上行驶时特权主要集中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公交专用道分为两种形式,如果专用道内未标明时间的就是全天候公交车道任何时间社会车辆都不得占用,而有标明时间的公交专用道在规定时间内,社会车辆(除救火车、急救车等特权车辆以外)不得在此专用道内行驶。各地规定不同,以北京为例,长安街的公交快速道限行时间是早6:00至20:00,而普通道路是早7:00-9:00、晚17:00-19:00,此期间如果社会车辆与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的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则由社会车辆负事故全责。同时,即使在普通道路上,公交车也拥有优先的路权,社会车辆在行驶中应该合理的为公交车让行。 二是依照神木的社会现实来看。神木东兴街单行后,为了出行方便,很多摩托电动车主甚至自行车,选择在公车专用道内行驶。严格来讲这种行为是违反交规的。但大家都这么做,真是不知道交通规则吗?我看也未必。东兴街是县城主干道,沿路有很多商业设施和行政部门,政府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决定单行之后,到同一个地方要绕行,不知道带来了多少不便。不少人抱怨近近的路,出租都要贵好几块。所以选择在公交车道内由北到南行驶是最节约成本的选择。 这是我的个人观点,政府有义务改善出行条件,单行不是长久之计。 三是人受伤了怎么办?不管你是否承认自己对事故的发生负全责,交警都会依法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认定你的全责,而且你的车上也没有保险的话,那么很抱歉,你得不到民事赔偿。只能选择资费治疗了。 |
反正你说东兴街由北向南是公交专用车道,公交专用车道上有很多行人自行车等等。堵车的时候那你公交车直接压过去啊,干吗还绕在大众车道上。现在的人素质太差了,把人撞了你就应该下来看看严重不,然后抱警,。交警应该把双方的车全扣了,开车上路就有三分责任了。(火车撞死人,它也的给安葬费,你不就是一辆烂公交车吗,牛逼什么了)。 |
还神木法律工做者了,我看是个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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