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安局接到神木县红旗大酒店经理报案,称该酒店前台服务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酒店财物数万元。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89年9月4日;薛某,女,汉族,出生于1983年8月10日;侯某,女,汉族,出生于1989年9月4日。该三人现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查,2008年9月份至2009年期间,神木县红旗大酒店的前台服务员史某某、侯某、薛某在任职期间不按开具预收款收据的实际房间号来填写报表,用多出的预收款收据从财务上支走押金余额,半年多时间,三人从中分别骗取了该酒店33786元,7006元和10615元,共计51407元。本文来自神木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