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宣传神木,建设家乡,同时喜迎共和国成立60周年,神木县文化馆、神木县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美在神木”摄影作品大奖赛。现就摄影作品征集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作品内容:涵盖神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二、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形式、风格不限,要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2、作品数码摄影或胶片均可,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作品简要文字提要。数码摄影需采用JPG文件格式,数据量不低于3兆,邮件主题请注明“美在神木”。冲印照片一律为10英寸。 3、不得使用电脑手段改变景物原貌,但可适当调整色彩和反差; 4、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不予承担。 5、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 6、获奖作品将在国庆摄影展中展出。主办单位按版权法有权在自己的网站、光盘、画册、展览等媒体采用,并参加各种形式的展览活动,不再支付稿酬。 三、奖项设置(暂定): 一等奖 1名,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10名,颁发证书; 四、征集时间:2009年6月20日-8月30日。 五、展出时间:2009年10月初。 六、作品投递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神木文化广电大楼一楼 联系人:康元利 投稿邮箱:hcy322@sina.com 电 话:13892276797 邮 编:719300 神木县文化馆 神木县摄影家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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