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截止目前免费上门为广大养殖户勘验、检查并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30多个,深得广大服务对象的好评。 《动物防疫法》规定,规模养殖场、动物屠宰加工场等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生产经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来,该所组织技术人员对各乡镇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实地勘验,主动上门为养殖户、屠宰加工厂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经技术人员对养殖场勘验、检查后,凡工程设计、工艺流程、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等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动物防疫制度、卫生消毒制度健全的,给予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对勘验、检查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技术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经整改后再次上门勘验、检查,并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这一举措不仅省去了申请人员进城往返的麻烦,而且大大提高了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进度,保证了***质量,达到了高效、便民、合法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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