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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内容] 我县多措并举帮企业渡难关促发展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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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ba站长 发表于 2009-3-10 01:48:57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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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神木新闻网作者:徐海洋 罗喜林
县委、县**高度重视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去年年底县上围绕保发展、保增长、保企业正常运行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的基础上,最近县上又结合县内各生产企业的实际,再次出台多项措施,建立政企共渡难关、共担风险的运作机制,收到了明显成效。到3月8日止,全县投入生产的煤矿有56个,比春节前增加了47个,日产原煤8.4万吨左右。有4户60万吨兰炭企业开始生产,产能105万吨,另有7户兰炭企业准备在近日点火试产。投入运行的电石企业有17户22条生产线,比春节前增加了7户9条生产线,日产电石1760吨。北元化工PVC生产线即将启动生产。神木化工60万吨甲醇生产线保持生产状态。5户水泥企业已恢复生产。地方电力企业有一半机组正常运行。

  为了让更多的企业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进而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县上从去年底开始,陆续出台了保发展、保增长、保企业正常运行的多项措施:(一)增量限价。增加原煤产量。启动条件较好、安全有保障的煤矿投入生产,月产能达到300万吨以上,保证向兰炭、发电企业供应原煤。**原料价格。在含税的前提下块煤每吨价格不高于370元,面煤每吨价格不高于260元,兰炭每吨价格不高于650元,电石每吨价格不高于2600元。(二)减负降价。继续暂停征收兰炭企业的部分费用。暂停征收兰炭企业15.7元/吨的煤管费、1元/吨的教育附加费、25元/吨的价调基金和1.5元/吨的个人所得税。降低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争取将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再次下调0.04元,把每度电价控制在0.29元以内,达到与周边省、区电价基本持平的水平。降价部分由县财政据实结算,先予垫资,待省、市政策出台后,按有关政策规定分担消化。(三)循环运作。将原煤、兰炭、载能、聚氯乙烯和电厂等企业**生产,建立企业自愿结对,**帮助, “一帮一”渡难关生产机制,形成煤矿定向定量向兰炭企业、定向定量向发电企业供应块煤、面煤,兰炭企业定向定量向载能企业,电石企业定向定量向聚氯乙烯企业供应原料的县内循环体系,采取指标量化供应原材料的运作方式,实现产、供、销相结合,确保企业正常运行。(四)加强内部管理。在当前生产和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县上要求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向精细管理、安全生产要效益。同时要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五)加强营销管理。企业要组织强有力的营销队伍,既要保住老市场,又要拓展新市场,杜绝和减少中间营销环节,使产品与用户直接对接,确保企业利润实现最大化。

  为确保把以上措施落实到位,尽快形成实实在在的经济拉动力,县上首先加强了组织领导。县**成立了“临时经济干预领导小组”,从煤炭、电力、财税、公安等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设立了办公室,统筹安排,统一调度,联动协作。一是千方百计提高煤炭产能。县上组织安全有保障的40—50个矿井恢复生产,使月产能达到60万吨以上,保证每月向兰炭企业定向限价供应14万吨块煤。对被县上纳入**生产的煤矿优先换证和延证、优先准予生产、优先供应火工品。二是企业联动生产。全力抓好载能企业、聚氯乙烯和发电企业启动生产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保证至少15户电石企业启动生产,并限价向聚氯乙烯企业供应原料。同时选择5户以上60万吨的兰炭企业与电石企业结对,限价向电石企业供应原料,保证月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县上已组织煤炭、电石、兰炭行业74户企业与县**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参与结对帮扶生产互动机制。到2月底止,已有56户煤炭企业与4户兰炭企业签订了每日6100吨块煤供应协议,4户兰炭企业与14户电石企业签订了每日1236吨兰炭的供货协议。出台了实行企业投(复)产、停产报告制度,企业运营情况报告制度,企业运营结对调整制度,激励约束制度,督查通报制度,生产调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三是开展神木兰炭商标注册工作,把兰炭品牌打出去,拓展市场。四是积极向上争取,把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下调。五是研究把握近期出台的财税政策,搞好税费减免的衔接工作,把各类优惠政策用到位,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六是对煤炭生产所需的火工品实行足量供应。七是搞好银企对接。启动生产的企业将优先享受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对向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的商业银行给予一定的奖励。


(责任编辑:刘生强)
(编  辑:李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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