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悦己者 于 2018-1-13 17:45 编辑 ▼律视在线第329期丨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约定的婚内协议也有可能无效,你不知道吗?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还是共同所有,那么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您知道吗?并非所有婚内财产分割协议都是有效的,今天,何永萍律师带您一起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便生效。 ▼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 财产归子女。很多夫妻在做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就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甚至已经处分。从法律上来看,赠与子女财产没有履行,最后有可能导致诉讼纠纷的发生。 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这种情况在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法院很难按照夫妻财产约定来处理双方之间的纠纷,可能导致诉讼失败。 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致于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被认为是限制离婚自由权,从而协议被认定为无效。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我们知道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竟然在协议中约定,谁要孩子谁就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有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在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在婚姻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种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能对第三人产生效力。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等于约定式财产,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等于不用承担共同家庭生活的一切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上面列举了几种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受到限制的情形,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夫妻对约定财产的认识和界定的不同,所以在做婚内财产协议时就会有不同见解和争议。 ▼▼▼ ▼▼▼ 积 极 转发帮助他人,争做最美普法使者 律『视』在线 — 掌上的法律专家 精英律师团免费普法义务咨询 新浪微博:@律视在线丨今日头条:律视拍案 律 师 视 频 录 制 合 作 联 系 制 片 人 王 老 师 :135-5225-3083 法 律 咨 询 及 帮 助 请 拨 打 平 台 电 话 咨 询 热 线 :010-57185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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