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贪杯莫开车” 但往往有一些驾驶员在喝酒之后 就将其抛之脑后 近日,在康巴什就有这么一位驾驶员,喝酒之后开车上道路行驶,造成了三起单方交通事故后,居然在驾驶室内睡着了。 8月6号凌晨4点多民警接到事故报警电话,当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驾驶员在车内睡着,被民警叫醒后,却不知道之前所发生的一切。 康巴什区交管大队 事故中队 民警 王维: 我们到达现场时,发现一辆别克轿车在鄂尔多斯大街中央绿化带旁,左前轮胎已经没气了,驾驶员在车里睡觉,随后我们立即将驾驶员叫醒,当时就闻到了浓烈的酒味,我们怀疑驾驶员属于酒后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 
![]()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高某带回事故中队进行调查。 康巴什区交管大队 事故中队 民警 王维: 对现场勘察后发现车辆碰撞痕迹与现场不符,我们怀疑车辆所在位置并不是第一现场,就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后经我们调取监控,根据车辆的行车轨迹等多方面调查取证后,发现该车辆在之前发生过两次碰撞,并根据视频监控确定该车辆驾驶人为高某。 
![]() 经调取车辆行径轨迹和询问高某得知,当天凌晨2点,高某在东胜区和朋友喝完酒后,便独自一人驾车途经东康快速通道返回康巴什城区。由于酒精作用,高某分别在伊克昭街与呼和塔拉路交叉路口东200米处、鄂尔多斯大街与天骄路交叉路口两处地点,发生交通事故后,依然没有理会,继续驾驶行至鄂尔多斯大街与康宁路交叉路口西200处机动车车道内时,由于酒精麻醉作用逐级显现,便将车辆停于路旁睡去,但车辆依然处于前进档位的状态,随着高某逐渐睡熟,脚离开了刹车,致使该车冲进了道路中央绿化带中。 
![]() 所幸的是三起事故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检测,驾驶员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6.1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他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交警普法: 调查表明,40%的酒后驾车者“过高地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没有意识到酒后驾车能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往往会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那么,酒后驾车到底有哪些危害呢?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心理变态 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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