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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 发表于 2024-4-9 10:27:3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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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神木市委办公室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评选表彰2024年神木市
五一劳动奖
和“麟州工匠”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高新区、产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红碱淖管理局,石峁遗址管理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全市人民为推动神木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贡献才智和力量。市委、市政府决定,在2024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神木市五一劳动奖和“麟州工匠”。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市五一劳动奖包括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市五一劳动奖章。其中,市五一劳动奖状(以下简称“奖状”)授予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市五一劳动奖章(以下简称“奖章”)授予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中的优秀劳动者和突出贡献者;“麟州工匠”授予全市各类经济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在基层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

评选名额:表彰奖状10个,奖章20名,“麟州工匠”10名。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和“麟州工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段智博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索军虎   市委副书记

刘小波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   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

成    员:

高继强  红碱淖管理局副局长、市林业局局长

赵    益  市委办主任

杨三建  市政府办主任

倪利军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焦利军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白志强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文军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    超  团市委书记

郄丽霞  市妇联主席

乔耀明  市工商联主席

薛志伟  市发改科技局局长

黄    瑾  市教体局局长

贾    韬  市工贸局局长

杨    剑  市财政局局长

薛振荣  市人社局局长

王学锋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牛永虎  市住建局局长

王亚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郝光青  市卫健局局长

李志军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沈    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郑增荣  市能源局局长

叶胜军  市总工会副主席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人选资格审核等。办公室主任由刘文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叶胜军同志兼任。

三、评选条件

(一)神木市五一劳动奖推荐对象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诚信体系,立足岗位、开拓创新、拼搏奉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积极为神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在全面推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一般应获得过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安定,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促进安全生产,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锚定高质量发展“五个坚持”思路目标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促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改进机关工作,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基层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研制攻关,抗击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新兴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坚守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10.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麟州工匠”推荐对象必须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具有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优先考虑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在职工群众中有较大影响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在榆林市范围内同行业中技能水平处于领先,在神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或先进操作(工作)法,掌握绝招绝技绝活,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设备的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对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有重要贡献者;

4.在当前我市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5.领衔的创新工作室在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师带徒等方面成绩突出,被命名为市级以上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的;

6.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该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或专利的;

7.在神木特色、传统工艺等领域刻苦钻研技术,产品追求极致,在同行业、领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

已取得“驼城工匠”“三秦工匠”“大国工匠”荣誉称号的不再参与评审。

四、评选原则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在推荐的奖章人选中,产业工人不低于总数的32%,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0%,农民工不低于总数的6%,企业负责人不超过总数的10%,非公企业职工不少于12%;科教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0%,机关事业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总数的15%,党政领导(含非领导职务)干部不超过机关事业单位推荐人选的20%。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麟州工匠”各相关单位及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按行业分类推荐本行业或技术领域中的优秀人才,个人也可直接向市总工会自荐报名。

(二)严把评选质量。推荐对象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并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列入失信名单的不得推荐。其中,推荐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意见;统战人士征求统战部门意见;推荐的先进集体、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征求发改、人社、应急、税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负责人同时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国资监管办等部门意见,非公企业及负责人同时征求工商联意见;推荐对象是农民工征求工作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意见。

(三)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推荐。奖状和奖章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实行所在单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两级公示。“麟州工匠”由各相关单位确定的推荐对象,要在推荐对象本人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市总工会成立由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工匠人才等组成的专家评审团,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实地考察,提出初步人选名单。推荐的五一劳动奖和“麟州工匠”经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并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

五、表彰奖励

由市委、市政府召开并发布表彰决定,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荣获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状的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荣获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章的享受市劳模待遇,颁发奖章、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荣获“麟州工匠”的享受市劳模待遇,颁发奖杯、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0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各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协调配合,夯实属地推荐责任,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各工会组织要加强督促指导,各推荐单位评选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二)严肃工作纪律。要严肃推荐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依法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评选推荐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的经验,大力宣传他们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

七、工作进度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4月10日前向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下列材料:

1.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简介表(附件1,一式二份);

2.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3.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单位简介表(附件3,一式二份);

4.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单位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5.2024年神木市“麟州工匠”推荐申报审批表(附件5,一式二份),随表另行报送2张本人正面免冠1寸彩色红底近照;

6.2024年神木市“麟州工匠”推荐申报材料目录(附件6)

7.2024年神木市“麟州工匠”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

8.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式一份);

9.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的公示(一式一份);

10.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公示结果的报告(一式一份);

11.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的公示照片(近景、远景各一张);

12.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和“麟州工匠”推荐人选公安部门签署意见表(附件8,一式一份);

13.各有关单位评选报告(一式一份)。

(二)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初审通过,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下列材料:

1.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章审批表(附件9,一式二份),随表另行报送2张本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红底近照;

2.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状审批表(附件10,一式二份);

3.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附件11,一式一份);

4.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单位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附件12,一式一份)。

联 系 人:叶胜军  宋君莲   

联系方式:0912—8358958

电子邮箱:540420177@qq.com

地    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党政办公大楼15楼1528室


附件:

1.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简介表

2.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汇总表

3.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单位简介表

4.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单位汇总表

5.2024年神木市“麟州工匠”推荐申报审批表

6.2024年神木市“麟州工匠”推荐申报材料目录

7.2024年神木市“麟州工匠”推荐申报汇总表

8.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和“麟州工匠”推荐人选公安部门签署意见表

9.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章审批表

10.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状审批表

11.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

12.2024年神木市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单位有关部门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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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神木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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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913 发表于 2024-4-10 07:48: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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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baby 发表于 2024-4-11 07:24: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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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贝儿 发表于 2024-4-11 09:47:3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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