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家人絮叨和村民议论,28岁的清涧女子赵某为了泄愤,放火焚烧他人窑洞,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赵某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被警方刑拘。 1月14日下午5时,清涧县公安局高杰村派出所接到陈家沟村民朱某报案,他和哥哥的两孔窑洞门窗着火,同村陈某家一孔窑洞的门窗也被烧着。清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消防大队及高杰村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往现场,见着火窑洞门窗烧开大洞,窑内炕上的被褥全部被点燃。经消防员和民警、村民一个多小时的奋战,火终于被扑灭。 民警通过走访摸排,得知该村的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传唤赵某经过5个多小时讯问,赵某终于交代了作案过程。 事发当日下午16时许,她拿着打火机和一些易燃物来到朱某家院里,点燃一排四孔窑洞中的两孔门窗,又走到陈某家院里,将杂草放在窑洞门窗前点燃,后离开现场。 赵某今年28岁,在村里人眼中算是大龄未婚女子。民警问她作案动机时,她愤怒地说,她不想找对象,不想见男人,而她父亲经常找人说媒。村里人还说她心高气傲,不知要找个什么样的。她与被烧毁窑洞的主人之间没有矛盾纠纷,她用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泄愤。 来源:华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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