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动态 回顾2014年我神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点点滴滴,我们流过泪、落过汗,在付出的同时也享受着给他人成功法律援助带来的成就感。这一年,我们全体在党的群众路线指导下,本着依法治国、维护弱势群体,努力实现习主席“让每一个百姓都能打的起官司”的中国梦,切实履行了“应援尽援助”的承诺,着力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1.扩大援助范围,提高援助效率。 截止2014年12月10日,单我县社会律师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0件(其中民事140件、非诉讼30件、刑事案件60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接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在受理、指派案件环节充分保障受援人指定律师的权利,并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法律关系等因素,指派合适的律师承办,收到较好的效果,部分案件我中心工作人员还直接参与律师办案过程、到庭旁听,对促进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提升起到了明显效果。 2.完善窗口服务功能,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能。 法律援助服务弱势群体,经过几年来的法律援助工作、业务等的宣传,现法律援助事业基本上实现了家喻户晓。在知晓率提高的情况下,服务质量、服务开放性就成了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2013至2014年期间,我中心先后在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看守所、第四监狱等多个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人民法院采用值班制、其他单位采用联络制度。同时并确保具有职业资质的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轮流担任法律援助值班工作,挂牌上岗、守岗,极大的方便了受援群体,初步形成较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 同时我们指派律师积极参与到政法委及公检法司共同组办的法律宣讲团中,走进企业、社区、广场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法律知识讲堂,在人员偏少、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优势,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3.加强案卷管理规范,加大案件受理、监督、服务力度。 一年来,我们法援中心仍以“心系百姓、服务弱势群体”为工作宗旨,不仅在案件的受理、指派、办理方面投入更细微的管理,并多次接受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专业培训,着力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3月份,经陕西省司法厅培训后,我们第一时间安装了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由专人负责,对所有援助案件逐一网上登录、确认,对新受理的案件从申请表、立案审批表到相关法律文书注意进行扫描、上网,保障了案件规范化、流程化管理。 4.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了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窗口。 2014年我们依旧紧抓宣传这一基本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并在人民广场、迎宾广场现场设立咨询台,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5月份,我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县领导的一致支持下,在新村广场最繁荣的地段一楼大厅设立了法律援助一站式开放服务大厅,融法律援助宣传、法律事务咨询、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为一体,极大的满足了百姓获得法律服务的需求。 后半年,我中心指派中心资工作人员师到电视台制作法律节目,每天早上为全县人民带去法律知识盛宴,达到了长期、有效的宣传效果。 12月4日宪法日,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会同局法制宣传队在人民广场又举办了一次声势浩大的法律宣传活动,发放书籍、传单、宣传品几千份,当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0多人次,引导申请法律援助3人次。 综上所述,在众多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办理中,我们不仅认识到法律援助事业的是一种高尚的慈善事业,也深刻的认识到做好法律援助就要将法律援助日常工作规范化、开放性,本着服务群众,思群众之所思、急群众之所急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文明服务,不仅让神木百姓打得起官司,而且要让更多在神木居住、打工的外来人口在神木享受到优质法律服务、感受到法制社会的福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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