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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h 发表于 2015-3-20 18:51:1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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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县5年拆不倒一堵违章墙

新春伊始,晴空万里,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人们享受闲适的幸福!但对于家住神木县神木镇孟家沟村二排的住户们并不“阳光”,更谈不上幸福!

这罪魁祸首就是一堵2米长的“墙”。

神木县神木镇孟家沟村二排建筑(5户)建于2002年(剩余3户为预留地基)。城建批文明确规定所有建筑门前必须留有2米公行出路。2009年7月,郝二毛、孟永胜、乔丕表三家新购买地基修建房屋后,通过一堵违章建筑墙,私自将公共出行道路划为己有,并堵死其他住户的出行道路。

这堵墙一堵就是5年多!不但堵住了居民的出行路,更堵死了居民相信政府的“阳光路”“公道路”“信任路”。

面对此问题,各级政府却“无能为力”。

事件概述:

2009年春,郝二毛等3户购买神木县神木镇孟家沟村二排地基,并动工修建。修建前向同排居民保证不违反统一规划,留足居民出行路。同年7月主体竣工后,郝二毛等3户合建统一院落,将共公出行道路据为己有,堵死居民公共出行道路。

经其他住户好言相却无果,城建监察大队协调未果后,城建监察大队下达停止修建通院留足公共出行道路的通知单。但郝二毛等3户仍然置之不理,继续修建大门。后城建监察大队强行拆除了大门。郝二毛等3户又无理的将与其他5户衔接的公共出行路用墙堵死。

从此便切断其他住户的出行路!

协调过程:

为了解决出行问题,其他住户多次联合上访。

2010年11月,神木县**局牵头与街道办、神木镇、城建局、规划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会上时任神木县副县长谢军要求城建局刘治国主任负责一周内协调解决。但未果。后住户们再次上访。谢军副县长要求城建局局长刘志明与副局长刘刚负责协调有关方解决。

城建局决定强行拆除违章墙。拆除中,郝二毛等3户强行阻挡,特别是郝二毛妻子无视法律,竟然殴打城建监察大队队长刘忠四,致使停止拆除。后城建局副局长负责与有关方再次前来拆除,却因骤降大雨,停止拆除。此事便不了了之。

住户们多次联合上访,但因神木县领导换届,新任城建局长以不了解情况为由推辞。新任主管城建副县长以已尽力为由,推辞。**局也说无能为力。

万般无奈之下,住户们于2012年6月14日到榆林市**局上访。市**局出告知函要求神木县政府处理。后神木县副县长双亚萍主持会议研究解决,会议要求神木镇党委书记张凌云协调解决,直到同年11月未解决。住户们再次找双亚萍请求解决,双亚萍批示要求张凌云尽快解决,并回复她。但张凌云以一直以正在协调中为由,未能解决。直到2015年1月,神木镇以孟永胜不配合调解为由建议由城建监察部门强行拆除。住户们再次找城建局,城建局却说应由城关镇协调解决。

特别说明:

“一堵2米长的违章墙”,居民联合上访多年请求解决,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历时5年却没能拆除,这与建设“和谐神木”背道而驰,也动摇了广大居民相信政府、依靠政府的信心。

当事人郝二毛曾这么说:“要想走此路,交足买路钱!”难道这就是一名**员、退休老师、前村委会主任吗?难道我们还处在土匪、恶霸、无赖横行的旧社会吗?

我想不是,相信我们的政府也会制止这种无视道德、无视民生、无视法律的行为,还路于民,还福于民!

强烈请求神木县政府及有关单位尽快协调解决以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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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3-22 21:37
刁民?刁民!  发表于 2015-3-20 23:14
Gfx
人民合法权益得不到政府保护。 社会悲哀  发表于 2015-3-20 21:16
政府不作为  发表于 2015-3-20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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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三 发表于 2015-3-20 23:57:1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俩副县长一个书记好多局长尽然解决不了,那肯定和孟书记有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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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白领 发表于 2015-3-21 00:07:27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政府部门在推皮球,或许后面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普通老百姓永远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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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一瓶 发表于 2015-3-21 07:58:25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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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四留 发表于 2015-3-21 08:30:43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推、推,一会换一个局长!让老百姓等等,等的免费医疗了也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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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利军 发表于 2015-3-22 11:23: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据我所知,规划上就没有楼主的路。设计图纸、合同都在那摆着,是某些人做的有点过分,逼的上述三家人按了监控便于取证,现在是法制社会,不是想咋弄就咋弄。既然是违建,区区的两米墙,无钱无势的小百姓能挡的住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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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白_kNxmZ 发表于 2015-3-22 12:44:43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如果规划3家当事人占据公共道路合法,还会先后出现两位副县长牵头,会同信-访局、城建局、神木镇协调,还会强行拆除大门,可笑。至于阻挡公共道路无法拆除真正原因,就是后面有不可告人的勾当,可以驾驭法律之上。可见你的言论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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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haoshenmu 发表于 2015-3-23 11:18:0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政府应该协力为人民办事,不应该推诿,**,什么人也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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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haoshenmu 发表于 2015-3-24 08:32:21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神木论坛作为媒体建议应该跟踪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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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x 发表于 2015-3-27 22:15: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不为老百姓办事的二货们,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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